圖文出自吳友如繪,孫繼林編,《晚清社會風俗百圖》,上海:學林出版社,1996。
小夫妻
郎騎竹馬,妾弄青梅,嬌小鴛鴦,未解展眉之樂。故古者婚禮,男必斷以三十,女必期以二十。自風氣日薄,知識日開,墻外杞桑,踰折偏多;仲子園中桃李,等閒偷嫁春風,為父母者嚴以謹其防,不得不速以遂其願,而婚嫁於是多不及期矣。
張某寄居新加坡,擁資巨萬,有子甯馨,纔值王戎棄果之年,已逾孔融讓梨之歲,聘同鄉人某姓女為媳。年僅五齡,少於子一歲。甲以向平願切,於日前迎女過門行合巹禮。女則鳳冠蠎服,珠翠盈頭,子則雀頂鴉靴,金花插鬢,洎乎儐相贊禮紅氍毹上,雙雙交拜,不啻傀儡登場,兩旁觀者無不鼓掌稱善曰得未曾見。
說起來,顏XX的么兒十六歲娶妻還算是晚婚的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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